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近年来,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、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,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也存在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、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、偷逃缴纳税款等问题,制约行业健康发展,损害社会公平正义。对此,《意见》提出,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,加强对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规范性引导,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,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,在规范中发展。《意见》明确,对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,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纵容、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展违法违规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,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2017年以来,直播电商用户规模快速增长,渗透率越来越高。根据《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6月,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.84亿,同比增长7524万,占网民整体的38.0%。2021 年中国直播电商的市场规模预计高达 23500 亿元,而 2017 年不到 200 亿元。直播电商已跟阿里京东为代表的 C2C、B2C 电商,拼多多为代表的社交电商平起平坐,成为重要一极。直播带货超强的变现能力,对企业和品牌极具吸引力。不少企业和品牌纷纷建立自播团队,进军直播电商。企业自播不仅让许多新国货品牌为人熟知、为农副产品等打开江南网页版销路,更带动网络消费快速增长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,2021年,全国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.1%,其中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2%,两年平均增长13.4%,增速明显高于线下消费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伴随着国家一系列监管举措,直播电商正度过蛮荒阶段,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。而作为直播电商领域的专业人才——互联网营销师也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。
互联网营销师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,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,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。其职业的设立,有利于健全从业人员的素质化教育和行业规范化的建设,进一步满足净化网络商业环境的需要。
数据表明,2020年我国新增直播企业注册数量较2016年增长10倍。预测到2026年,我国直播行业相关企业数量将达到7万家。据有效资料统计,2020年我国互联网营销人才需求约1500万人,人才缺口约1000万人。到2025年,人才需求将达到约4500万人,人才缺口约4000万人左右。人才的紧缺,也必然推动薪酬的“水涨船高”。公开数据显示,当前直播主播的月均收入接近15000元,并还在不断增长。而像薇娅、李佳琦等头部直播销售员的收入更是以亿计,产生的价值惊人。随着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,互联网营销师的薪酬只会更高。互联网营销师适合以下人群:(1)各大MCN机构从业人员;(2)各平台网络主播;从事直播、新媒体营销的在校生与社会人员;(3)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、新媒体运用授课方向的教职人员;(4)新媒体、融媒体基地从业人员;(5)政府部门从事新媒体、融媒体监督、管理的人员;(6)年龄满18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(7)中专及以上学历(含全日制在校大学生);(8)其他符合条件且对新媒体或融媒体运营、管理工作富有兴趣并愿意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。